9 生产过程污染控制 9.1 一般要求 应符合 GB14881的相关规定。 9.2 生物污染控制 9.2.1 清洁和消毒 9.2.1.1 加工设施设备、工器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消毒,防止对后续产品造成交叉污染。 9.2.1.2 需要人工操作(如人工串签)时,员工应按要求做好班前卫生,包括工作台、手部等的清洗消毒。 9.2.1.3 应定期对加工车间进行清洁、消毒。 9.2.1.4 采用热水进行清洁、消毒时,清洁用的水温不宜低于40 ℃,消毒用的水温不应低于82 ℃。 9.2.2 生产过程中微生物的监控 9.2.2.1 宜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确定生产过程、生产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微生物污染风险,并进行有效控制。 9.2.2.2 必要时建立调制肉制品生产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以及不符合情况的处理等,可参照附录 A 执行。 9.3 化学污染控制 9.3.1 与产品接触的工器具、设施设备,应采用耐腐蚀、无毒害的材料制造。 9.3.2 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次生有害化学物质的产生。制定并验证相关工艺参数,严格控制煎炸、熏制等加工过程的温度和时间。 9.3.3 煎炸过程中,应及时清除煎炸用油中的残渣。制定用油更换计划,并按计划定期更换煎炸用油。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2716的相关要求。 9.3.4 根据与产品直接接触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清洁消毒剂,确保在清洁消毒时不与产品接触表面产生化学反应。消毒后应充分清洗,避免化学物质残留。 9.4 物理污染控制 应符合 GB14881的相关规定。
10 检验 应符合 GB14881的相关规定。
11 贮存和运输 11.1 一般要求 应符合 GB14881、GB31621的相关规定。 11.2 贮存 11.2.1 冷藏调制肉制品应在0 ℃~4 ℃的冷藏产品储存库贮存,冷冻调制肉制品应在不高于-18 ℃的冷冻产品储存库贮存。 11.2.2 应按照产品类别将贮存的产品分区堆垛码放,堆垛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堆放高度应保证包装箱受压不变形,层数适宜。码垛方式应不影响制冷空气循环。 11.2.3 同一储存库内不应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或串味的产品。 11.3 运输 11.3.1 应符合 GB31605的相关规定。 11.3.2 运输过程应使用冷藏运输工具。 11.3.3 应在装载前将冷藏运输工具厢体内温度预冷至10 ℃及以下。 11.3.4 运输冷藏调制肉制品的运输工具厢体内温度应控制在0℃~4℃范围,运输冷冻调制肉制品的运输工具厢体内温度应控制在-18 ℃及以下。 11.3.5 应严格控制装载作业时间,装卸货期间食品温度升高幅度不应超过3 ℃。 11.3.6 运输过程中应对车厢内温度进行监测,监测装置应定期校准。当运输工具厢体内温度超出设定范围,应当立即采取纠偏行动,并如实记录超温的范围和时间。
12 产品追溯与召回管理 应符合 GB14881以及国家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
13 培训 应符合 GB14881的相关规定。
14 管理制度与人员 应符合 GB14881的相关规定。
15 记录和文件管理 应符合 GB14881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