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代替 GB 478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本标准与GB 4789.3-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检验原理;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培养基和试剂; ——修改了检验程序、操作步骤、结果与报告和附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大肠菌群(Coliforms)计数的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大肠菌群含量较低的食品中大肠菌群的计数,第二法适用于大肠菌群含量较高的食品中大肠菌群的计数。 2 术语和定义 2.1 大肠菌群coliforms 在一定培养条件下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需氧和兼性厌氧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 2.2 MPN 法most
probable number(MPN)technique 统计学和微生物学结合的一种定量检测法。待测样品经系列稀释并培养后,根据其未生长的最低稀释度与生长的最高稀释度,应用统计学概率论推算出待测样品中大肠菌群的最可能数。 3 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3.1 恒温培养箱:36℃±1 ℃,30 ℃±1℃。 3.2 冰箱:2℃~8℃。 3.3 恒温装置:48℃±2℃。 3.4 天平:感量0.1g。 3.5 均质器及无菌均质袋、均质杯,振荡器。 3.6 试管:15 mmX150 mm、18 mmX180 mm或其他合适规格,以及小倒管(杜氏管)或其他合适的产气收集装置。 3.7 无菌吸管:1 mL(具0.01 mL 刻度)、2 mL(具0.02 mL刻度)、5 mL(具 0.05 mL 刻度)、10 mL(具0.1 mL 刻度)或微量移液器及无菌吸头, 3.8 无菌锥形瓶:容量 500 mL, 3.9 无菌培养皿:直径90mm。 3.10 pH 计或精密pH 试纸。 3.11 无菌接种环:10μL(直径约3mm)。 3.12 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磷酸盐缓冲液:见附录A中A.1. 4.2 生理盐水:见A.2. 4.3 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LST)肉汤:见A.3。 4.4 煌绿乳糖胆盐(BGLB)肉汤:见A.4。 4.5 结晶紫中性红胆盐琼脂(VRBA):见 A.5。 4.6 1 mol/L NaOH:见A.6。 4.7 1 mol/L HCI:见A.7. 4.8 大肠菌群计数测试片(应以发酵乳糖产酸产气为阳性结果判断依据,且性能符合GB 4789.28 中相关培养基的质量要求)。 第一法大肠菌群 MPN 计数法 5 检验程序 大肠菌群 MPN 计数法的检验程序见图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