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职业性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等5项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5〕12号)·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防护性能要求
........................................................ .. 2 5 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 .. 4 6 防护性能和质量控制检测方法
.......................................... .. 4 附录 A (资料性)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防护性能检测方法 ......................5 附录B(资料性)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输出剂量核查技术要求 ................ ....11 附录C (规范性)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防护性能与质量控制检测检查项目及技术要求..12 附录D (规范性)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防护性能与质量控制检测及检查条件 .......15 附录 E (资料性) 质量控制检测模体摆放位置及测量等中心的参考布局 ..........17 附录 F (资料性) 开展质量控制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 ...19 附录 G (资料性)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质量控制检测及检查方法 ...............20 参考文献 ..........................................................
30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 WS 674—202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质量控制检测规范》。与 WS 674—202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剂量核查的术语定义及技术要求(见
3.10、4.4 和附录 B); b) 删除了一般要求(2020 年版的 4.1); c) 更改了吸收剂量的控制(见 4.1,2020 年版的 4.2); d) 删除了杂散辐射的控制与检测(2020 年版的 4.3); e) 更改了限束装置的泄漏辐射控制与检测(见
4.2,2020 年版的 4.4); f) 增加了随机文件的具体要求(见 5.1.6); g) 将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方法更改为防护性能和质量控制检测方法(见第 6 章,2020 年版的第 6章); h) 增加了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防护性能检测方法(见附录 A); i) 更改了感生放射性的检测方法(见 A.4,2020 年版的 4.5); j) 更 改 了 照 射 野 的 数 字 指 示 检 测 条 件 和 检 测 方 法
( 见 D.2 、 G.1.4 , 2020 年 版 的 E.1 、6.4.1); k) 更改了辐射束轴在入射表面上的位置指示检测条件和检测方法(见 D.2、G.1.5,2020 年版的附录 E、6.4.2); l) 更改了辐射束轴相对于等中心点的偏移检测条件和检测方法(见 D.2、G.1.6,2020 年版的附录 E、6.5.1); m) 将部分检测项目更改为检查项目(见 C.3,2020 年版的附录 E); n) 增加了开展质量控制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要求(见附录 F); o) 增加了剂量计算公式(见 G.1.1.1); p) 更改了深度吸收剂量特性(见 G.1.2,2020 年版的 6.2); q) 更改了等中心的指示(激光灯)的检测方法(见
G.2.1,2020 年版的 6.5.2); r) 更改了旋转运动标尺的零刻度位置的检测方法(见
G.2.2,2020 年版的 6.6); s) 更改了治疗床的运动精度的检测方法(见
G.2.3,2020 年版的 6.7); t) 更改了治疗床的刚度的检测方法(见 G.2.4,2020 年版的 6.8); u) 更改了治疗床的等中心旋转的检测方法(见
G.2.5,2020 年版的 6.9)。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金生、李明生、吴昊、冯泽臣、刘雅、戴建荣、鞠忠建、翟贺争、田源、张钦富。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369—1996; ——GBZ 126—2002; ——GBZ 126—2011; ——WS 674—2020。 WS 674—2025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质量控制检测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防护性能和质量控制检测的一般要求、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防护性能和质量控制检测。 环形机架加速器、医用电子回旋加速器和术中放疗直线加速器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9706.20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部分:能量为1 MeV至50 MeV电子加速器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15213 医用电子加速器 性能和试验方法 WS 582 X、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9706.201和GB 152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正常治疗距离 normal treatment distance;NTD X射线治疗时,为从靶的前表面沿辐射束轴至等中心的距离;电子线治疗时,为电子窗沿辐射束轴至限束器末端或规定平面的距离。 3.2等中心 isocenter 放射学设备中,各种运动的基准轴线在运动过程中所围绕的公共中心点。 3.3标称能量 nominal energy 由制造商给出,用于表征辐射束的能量。 3.4均整度 flatteness 在一个照射野的限定区域内,最高与最低的吸收剂量之比,用来量度某一规定照射距离处照射野内各点吸收剂量率是否均匀。 3.5患者平面 patient plane 用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对患者进行治疗时,在正常治疗距离处与治疗床平面平行、与治疗床垂直距离为7.5 cm的平面。 3.6 M区
M area 在患者平面,以辐射束轴为中心,并以初级准直器形成的最大照射野边界的区域。 3.7患者平面测试区 test area in patient plane 在患者平面上,距辐射束中心半径为2 m的,不包括M区在内的区域。 3.8最大吸收剂量 maximum absorbed dose 在正常治疗距离、照射野为10 cm×10 cm条件下,在水模中沿辐射束轴上测量的吸收剂量的最大值。 3.9多元限束装置 multi-element beam limiting device 有规定数量的辐射束衰减元件,组装起来并加以控制用来限定照射野,既可以临时也可以永久附加在一个已有的限束装置上。 注:临床上常称为多叶准直器或多叶光栅(multi-leaf collimator,MLC)。 3.10剂量核查 dosimetry auditing 外部独立的机构以邮寄小型剂量计的形式对医疗机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辐射束所产生的剂量进行的检查。 3.11什值层 tenth-value layer 十分之一值层 置于某种辐射束的路径上能使指定的辐射量的值降至原值的1/10的给定物质的厚度。 注: 指定的辐射量包括比释动能率、照射量率、吸收剂量率等。 3.12几何照射野 geometric field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辐射束在模体表面或患者体表上的投影区域,通常用铅门、多元限束装置等来限定其大小和形状。 3.13源皮距 source-surface distance 沿着辐射束轴测量的辐射源与受照体表之间的距离。 3.14基准深度 base depth 模体内辐射束轴上最大吸收剂量的 90%点(远端)的平面所在的深度。 3.15感生放射性 induced radioactivity 由辐射照射而产生的放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