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理化检验 总则(GB 5009.1-2025)

2025-11-24 20:49| 发布者: 葆伢美| 查看: 73| 评论: 0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理化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理化检验。附录A(资料性)常用酸碱浓度表;附录B(资料性)常用洗涤液的配制和使用方法;附录C(资料性)常用的量、单位及其符号 ...



附录B

(资料性)

常用洗涤液的配制和使用方法

 

B.1 重铬酸钾-硫酸溶液(100 g/L):称取 100g重铬酸钾(化学纯)1 000 mL,烧杯中,加人 100 mI,稍微加热,使其溶解。将烧杯放于水浴中冷却后,慢慢加人硫酸(化学纯),边加边用玻璃棒搅动,防止硫酸溅出,开始有沉淀析出,硫酸加到一定量时沉淀可溶解,加硫酸至溶液总体积为1 000 mL。该洗涤液具有强氧化性,但其氧化作用比较慢,直接接触器皿数分钟至数小时才有作用,待洗涤物取出后用自来水充分冲洗7次~10,最后用纯水淋洗3次。

B.2肥皂洗涤液、碱洗涤液、合成洗涤剂洗涤液:配制一定浓度,主要用于油脂和有机物的洗涤。

B.3氢氧化钾-乙醇洗涤液(100 g/L): 100 g氢氧化钾用 50 mL 水溶解后,加乙醇至1 000 mL。该洗涤液适用洗涤油垢、树脂等。

B.4 酸性草酸或酸性羟胺洗涤液:称取 10 g草酸或1g盐酸羟胺,溶于 10 mL 盐酸溶液(1+4)中。该洗涤液可洗涤氧化性物质。对沾污在器皿上的氧化剂,酸性草酸洗涤液作用较慢,酸性羟胺洗涤液作用快且易洗净。

B.5 硝酸洗涤液:常用体积比为(1+9)(1+4),主要用于浸泡清洗测定金属离子时所使用的器皿一般浸泡过夜,取出用自来水冲洗,再用去离子水冲洗。

B.6 洗瓶机专用洗涤剂:包括多重清洁机制,如溶解能力、增溶作用,润湿和乳化作用、水解作用、氧化作用等,并应具有良好的材料兼容性、低泡沫、易漂洗性和环保性。

B.7洗涤后的器皿应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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