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等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的公告(2025年 第6号) 第22项 前言 本标准代替 GB 500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本标准与 GB 5009.6-201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第一法 索氏抽提法、第二法 酸水解法、第三法 碱水解法和第四法盖勃法的适用范围; ——增加了第一法 素氏抽提法、第二法 酸水解法、第三法 碱水解法的试样制备方式; ——规定了第一法 素氏抽提法中油料样本的精密度; ——修改了第二法 酸水解法的提取溶剂; ——增加了第四法 盖勃法中硫酸的体积分数。 GB 5009.6-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脂肪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 索氏抽提法适用于食品中游离态脂肪的测定。 本标准第二法 酸水解法适用于食品中脂肪的测定(乳及乳制品除外)。 本标准第三法 碱水解法适用于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蛋白饮料中脂肪的测定。 本标准第四法 盖勃法适用于生乳、灭菌乳、巴氏杀菌乳中脂肪的测定。 第一法 索氏抽提法 2原理 试样直接用无水乙醚或石油醚等溶剂抽提后,蒸发除去溶剂,干燥,得到游离态脂肪的含量。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 GB/T 6682 规定的三级水。 3.1试剂 3.1.1无水乙醚(C4H10O) 3.1.2石油醚(CnH2n+2):石油醚沸程为 30℃~60 ℃。 3.2 材料 3.2.1石英砂。 3.2.2脱脂棉。 4仪器和设备 4.1匀浆机。 4.2组织粉碎机或研磨机。 4.3索氏抽提器。 4.4恒温水浴锅。 4.5分析天平:感量为 0.001g和 0.0001g. 4.6电热鼓风干燥箱。 4.7千燥器:内装有效干燥剂如硅胶。 4.8滤纸筒。 4.9蒸发皿。 5分析步骤 5.1试样制备 无颗粒且均匀液体样品直接摇匀后备用,有颗粒或非均匀液体样品、半固体样品用匀浆机混匀后备用,固体样品使用组织粉碎机或研磨机粉碎混匀后备用,冷冻饮品可适当加热熔融,并趁热充分搅拌均匀后备用。所制试样应尽快测定。 注:油料试样,需经 105 ℃士2 ℃烘干1h后粉碎,并通过孔径为 0.425 mm 的筛网。 5.2试样处理 5.2.1固体试样:称取均匀试样2
g-5 g(精准至 0.001 g),全部移人滤纸简内。 5.2.2 液体或半固体试样:称取均匀试样5g-10
g(精确至 0.001 g),置于蒸发皿中,加入约 20g石英砂,于沸水浴上蒸千,在电热鼓风千燥箱中于 100 ℃士5 ℃千燥 30 min,取出,研细,全部移人滤纸简内。蒸发皿及粘有试样的玻璃棒,均用沾有乙醚的脱脂棉擦净;并将棉花放入滤纸筒内。 5.3抽提 将滤纸筒放人索氏抽提器的抽提筒内,连接已千燥至恒重的接收瓶(精准至 0.000 1g),由抽提器冷凝管上端加人无水乙醚或石油醚至瓶内容积的三分之二处,于 50 ℃-60 ℃水浴上加热,使无水乙醚或石油醚不断回流抽提(6 次/h-8次/h),一般抽提6h-10 h。提取结束时,用磨砂玻璃棒接取1滴提取液,磨砂玻璃棒上无油斑表明提取完毕。 5.4 称量 取下接收瓶,回收无水乙醚或石油醚,待接收瓶内溶剂剩余1mL-2 mL 时在 60 ℃水浴上蒸干,再于 100 ℃士5 ℃千燥1h,放千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称量(精准至0.0001g)。重复以上操作直至恒重(直至2次称量的差不超过2mg),取最小1次的称量结果。 6 分析结果的表述 试样中脂肪的含量按式(1)计算: X=(m1-m0)/m2×100………………(1) 式中: X ——试样中脂肪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m1——恒重后接收瓶和脂肪的含量,单位为克(g); m0——接收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100--换算系数。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油料中脂肪含量的计算公式按照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公式计算。 7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 10%,对于油料试样,不应超过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