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6.3.1 健康教育宣传栏应设置在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中的位置明显处,没有遮挡,方便阅读,标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字样。 6.3.2 室外健康教育宣传栏应有保护措施,设有顶棚,能防雨、防风、防晒等,且方便更换。 6.3.3 健康教育宣传栏中心位置宜距地面 1.5m~1.6m,面积不少于 2 ㎡。 6.3.4 健康教育宣传栏字体宜使用宋体、黑体或近似字体,字号大小适宜,便于老年人阅读。 6.3.5 健康教育宣传栏应标明制作单位、制作日期,应根据季节变化、疾病流行情况、老年人健康需求等定期更新内容。 6.3.6 医养结合机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 2 个月至少更换 1 次,提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每季度至少更换 1 次。
6.4 开展健康咨询活动 6.4.1 应根据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健康危险因素、健康需求设置健康咨询活动主题。 6.4.2 宜提前一周发放活动通知,明确活动时间、地点、主题、目标人群、主办单位等。 6.4.3 应做好场地布置,一般包括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桌椅、医疗测试设备、演示模具、宣传材料等。 6.4.4 健康咨询工作流程一般包括问候、询问、分析、讲解、预约回访 5 个步骤。 6.4.5 提供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如问候、提问、倾听、交谈、观察和反馈等技巧。 6.4.6 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每 2 个月至少 1 次,提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每季度至少 1 次。
6.5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6.5.1 应根据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健康危险因素、健康需求设置健康知识讲座主题。 6.5.2 宜提前一周发放活动通知,明确活动时间、地点、主题、目标人群、主办单位等。 6.5.3 应做好场地布置,一般包括摆放展板、桌椅、演示模具、宣传材料等;使用多媒体讲解,还需准备电脑、投影仪、幕布、音响设备等。 6.5.4 授课老师应编写教案;应具备良好的讲解和示范技巧,能够通过比喻、举例等多种方式通俗易懂地讲解健康知识与技能;宜利用多媒体教学,利用教具、实物、模型等辅助教学;应尽可能采用参与式教学方式,安排提问和互动,了解听众掌握程度。 6.5.5 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 2 个月至少 1 次,提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每季度至少 1 次。
6.6 “互联网+健康教育” 6.6.1 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健康等技术,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个性化健康教育服务。 6.6.2 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途径为老年人及其家属、监护人或照护者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服务。 6.6.3 可通过社交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健康知识推送、健康教育咨询与指导。 6.6.4 开展“互联网+健康教育”应做好老年人及其家属、监护人或照护者的个人信息保护。
7 服务流程 7.1 需求评估 7.1.1 应收集老年人健康相关信息,包括社会人口学特征、生活方式、患病情况、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用药情况、家族史等,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注重隐私保护。 7.1.2 应评估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健康相关行为及影响因素、可利用资源,综合分析老年健康教育服务需求,确定优先干预的健康问题及健康危险因素。 7.1.3 收集老年人及其家属、监护人或照护者有关健康教育需求的意见和建议。
7.2 计划制定 7.2.1 应基于需求评估,制定健康教育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依据、拟解决问题、工作目标、干预策略和措施、效果评价指标和方法、人员经费、时间安排等。 7.2.2 制定健康教育资料制作计划时,应以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为主。 7.2.3 制定健康教育宣传栏制作计划时,应以老年人季节性多发病和常见病为主。 7.2.4 制定健康知识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计划时,可结合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全国“敬老月”、重阳节,以及世界防治糖尿病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 7.2.5 健康教育服务计划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7.3 服务准备 7.3.1 应从落实场地、设施设备、宣传资料、授课人员、服务人员等方面做好服务准备。 7.3.2 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或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时,宜提前 1 周通过工作网络、广播、张贴活动通知、电话、短信、社交软件等多种渠道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属、监护人或照护者。
7.4 服务实施 7.4.1 应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计划,实施健康教育服务,实施过程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7.4.2 服务结束后,应及时收集老年人及其家属、监护人或照护者的意见建议,做好后期回访工作。 7.4.3 服务结束后,应整理健康教育服务记录和资料并归档,包括文字资料、图片、影音资料等。 a) 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可填写《老年人个体化健康教育需求评估表》,参见附录 A; b) 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可填写《健康咨询活动记录表》,参见附录 B; c)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可填写《健康知识讲座记录表》,参见附录 C。
8 服务评价与改进 8.1 效果评价 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服务效果评价,跟踪观察老年人及其家属、监护人或照护者的健康理念、态度、知识与技能、生活方式与行为、疾病管理能力,以及老年人健康状况、健康结局等变化情况,全面、客观评估健康教育服务效果。 8.2 服务评价 应定期对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满意度与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评价,接受老年人及其家属、监护人或照护者的监督。 8.3 服务改进 应根据效果评价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对服务进行持续改进。 及时总结医养结合健康教育的实用技术和有效做法,不断提升健康教育服务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