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检验报告时限。建立检验报告时限监测机制,定期统计分析各环节耗时,持续优化流程,以缩短报告时间。因设备故障、样本或结果异常等导致报告延迟的,需尽快通知送检单位、科室和受检者,说明延迟原因与预计签发时间。 4. 报告查询与隐私保护 (1)提供多渠道报告查询服务:包括医院 LIS、HIS、体检系统、自助报告机、手机端等,受检者通过实名认证后可自主查询、下载权限内的检验报告,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仅可查询自己单位申请的权限内检验报告。 (2)严格保护受检者隐私:严禁向非授权人员泄露受检者检验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需履行审批手续并记录。 (四)危急值管理。 建立“识别—确认—通知—记录—追踪”全流程危急值管理闭环制度,县域医共体医学检验中心结合各成员单位临床实际建立危急值项目清单和传报流程,并定期评审危急值的适用性。 1. 识别与确认:发现危急值后,立即按照操作规范、流程及相关质量控制标准,对检验的各个环节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复检,确认各环节无误。 2. 通知与反馈:危急值一经确认,应第一时间通过 LIS 系统弹窗、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通知送检单位医护人员,确保信息传递至负责该受检者诊疗的医师。接收方需签字确认(纸质或电子签字),若联系不上接收方,需逐级上报至送检单位科室负责人、县域医共体医疗管理部门,记录上报过程。 3. 记录与追踪:详细记录危急值相关信息,包括受检者姓名、科室、住院/门诊号、检验项目、结果、报告人、报告时间、接收科室、接收人、接收时间等,时间节点精确到分钟。牵头医院定期统计危急值通报率、危急值通报及时率,分析延迟原因,优化管理流程;危急值相关纸质记录至少保存 2 年,电子记录至少保存 10 年。
五、质量管理与协同 (一)分级质量管理体系。 1. 牵头医院 (1)制度建设:负责县域医共体医学检验中心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技术支撑、资源调配、质量控制等职责,建立覆盖人员、设备、试剂、样本、检验流程、质控、生物安全、信息安全、医疗废物等全要素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试剂与耗材管理制度、室间质量评价管理制度、室内质控管理制度、危急值管理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存疑报告修正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 (2)组织架构:设立医学检验管理委员会和床旁检验(POCT)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质控分析会议,通报县域医共体内质控结果,分析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形成闭环管理。 (3)全流程质控:制定检验前、中、后各环节质量控制标准与应急预案,统一样本采集、运送、接收流程,确保样本时效性与质量;制定统一的检验报告格式。对成员单位室内质控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和预警,定期开展质控培训与指导。专项督查重点核查制度落实、人员资质、设备校准、生物安全等情况。 (4)持续改进:每年至少开展 1 次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和 1 次管理评审,结合评审结果、质控结果、用户反馈等,优化管理制度与服务流程。 (5)POCT 管理:应制定 POCT 项目目录,建立县域医共体内POCT 检测人员定期培训考核与授权制度、POCT 项目比对制度,明确报告发放及结果保存方式。 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落实县域医共体统一的质量管理要求,建立本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对仪器设备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准和维护保养;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与比对活动。 (2)负责辖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质控指导,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和业务指导。 3.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1)严格执行县域医共体样本采集、储存、送检规范,确保样本质量与安全。 (2)按要求开展简易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与比对。 (3)接受上级机构的定期质控巡查与培训,及时整改问题。 (二)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建立县域医共体医学检验中心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定期统计分析,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 样本拒收率:反映所采集样本符合接收条件的情况。 2. 室内质控项目开展率:反映实验室开展的检验项目中实施室内质控进行内部质量监测的覆盖度。 3. 室内质控项目变异系数不合格率:反映实验室检验结果的精密度。 4. 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反映实验室参加室间质评计划进行外部质量监测的情况。 5. 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反映实验室参加室间质评计划的合格情况。 6. 检验总周转时间第 90 百分位数:包括检验前周转时间(从样本采集到实验室接收样本的时间,反映样本运送的及时性和效率)和实验室内周转时间(从实验室收到样本到发送报告的时间,反映实验室工作效率)。 7. 基层医疗机构检验服务覆盖率:区域内可通过中心实现检验服务延伸的基层机构数/基层机构总数,体现服务下沉能力。 (三)不良事件报告与持续改进。 1. 县域医共体内建立一致化的质量与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范围(如样本错误、结果错报、设备故障导致的服务中断、生物安全事件、受检者隐私泄露等)。 2. 报告时限:一般不良事件 24 小时内通过县域医共体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上报,重大不良事件立即上报(≤2 小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 处置与分析:建立不良事件调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召开不良事件分析例会,统计分析事件类型、原因,优化管理制度与流程,降低再次发生风险。 (四)上下协同质量要求。牵头医院定期开展医学检验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县域医共体医学检验协同联动能力,建立与成员单位联系机制,主动了解各成员单位需求。成员单位要及时反馈流程、质量等方面的相关意见建议,以便于牵头医院持续改进。 (五)健康档案应用要求。医学检验结果应及时、标准化地归集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支持授权医师跨机构调阅历史检验数据。保障档案数据安全,严格保护患者隐私。
六、保障与监督考核 (一)运行保障。各地要保障县域医共体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投入。县域医共体应建立内部财务核算机制,确保医学检验中心可持续运行。 (二)监督考核。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医学检验中心建设与服务情况纳入对县域医共体的监督考核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