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A (资料性) 急性放射病的处理原则、主要救治措施及注意事项
A.1 处理原则 A.1.1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的处理原则 A.1.1.1 轻度:简易保护性隔离,住院严密观察,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可采取对症处理,防止感染,加强营养,注意休息。对症状较重或早期淋巴细胞数较低者,应住院严密观察和给予妥善治疗。 A.1.1.2 中度和重度:尽早住院治疗,根据病情采取不同的保护性隔离措施,针对病程各期不同临床表现,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初期:镇静、脱敏、止吐,调节神经功能,改善微循环障碍,尽早使用造血生长因子以及辐射损伤防治药物,预防感染。 假愈期:有指征地(白细胞总数低于 3.0×109/L,皮肤黏膜出血)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选择针对杆菌兼顾球菌的广谱抗菌和抗病毒药物,预防出血,保护造血功能。当白细胞总数低于2.0×109/L、血小板数低于50×109/L 时,及早使用造血生长因子(rhG-CSF/rhGM-CSF),必要时可输注经 20 Gyγ射线照射过的新鲜全血或血小板悬液。 极期:根据病原学检查结果或对感染源的预测,积极采取有效的抗感染措施(特别注意针对革兰氏阴性细菌),包括抗真菌和抗病毒的预防措施。消毒隔离措施要严密,根据需要使用层流洁净病房。控制出血,减轻造血系统损伤,输注经 20Gyγ射线照射过的新鲜全血或血小板悬液。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注意防治肺水肿。 恢复期:加强营养支持治疗,逐渐增加体能训练,促进机体恢复。 A.1.1.3 极重度:可参考重度的治疗原则。但需要尽早采取抗感染、防治出血等措施。及早入住层流洁净病房和使用造血生长因子。注意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留置深静脉导管持续输液,积极缓解胃肠和神经系统症状,注意防治肠套叠。在大剂量应用广谱抗感染药物的同时,要注意对真菌和病毒感染的防治。一般对受照剂量 7 Gy~12 Gy 的患者,有人类白细胞抗原(HLA)相合的供者时,可考虑进行同种造血干细胞移植,并注意移植物抗宿主病的防治。 A.1.2 肠型急性放射病的处理原则 A.1.2.1 根据病情及早采取积极的综合对症支持治疗等措施。对轻度肠型放射病患者,尽早无菌隔离,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改善微循环障碍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限制食物摄入,保护胃肠屏障功能,积极抗感染、防治出血,有条件时及早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 A.1.2.2 对重度肠型放射病患者,采取积极综合对症支持治疗措施,减轻患者痛苦。 A.1.3 脑型急性放射病的治疗原则 可采用镇静剂制止惊厥,快速给予脱水剂保护大脑,抗休克,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等综合对症治疗措施,以减轻患者痛苦。
A.2 急性放射病的主要救治措施 根据病情需要及病程各阶段的不同特点,早期有针对性地对症治疗,对中度以上骨髓型急性放射病,一般在 24 h 内尽早使用辐射损伤防治药物,采取中西医综合救治措施,控制潜在感染,增强机体免疫力;假愈期保护造血功能,预防感染和出血;极期努力控制病情进展,积极预防和治疗并发症,纠正代谢紊乱,维持体内环境相对稳定;恢复期以营养支持治疗为主,逐渐增加体能训练。 有关主要救治措施如表 A.1 所列。 表 A.1 不同类型急性放射病的主要救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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