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医用织物分类收集、运送、分拣与储存操作要求 5.1 分类收集 5.1.1 应在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部门内对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和感染性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时应减少抖动。 5.1.2 使用后医用织物宜根据使用对象、使用用途不同进行分别包装,并按下列原则实行处理: a) 清除织物中可能混入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帽、口罩、手套)、医用锐器(如手术刀片、医用针头)、随身用品(如笔、纸张、证件)等物品; b) 清理出来的无价值物品,被感染性织物污染的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没有明确生物污染风险的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c) 清理出来的证件等有价值物品可选择消毒处理后使用,被感染性织物污染的其终末消毒方法与要求按照 GB 19193 执行;没有明确生物污染风险的参照 WS/T 367 执行。 5.1.3 感染性织物宜在患者床边收集。 5.1.4 感染性织物可使用符合 GB/T 42067 要求的专用水溶性包装袋,封闭交接。 5.1.5 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 5.1.6 专用水溶性包装袋的实际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容量的四分之三,并在洗涤、消毒前持续保持封闭状态。 5.1.7 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可采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采用符合一定防渗和防撕裂强度性能要求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装;其包装袋和包装箱(桶)有文字或颜色标识。 5.1.8 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封闭。 5.1.9 有条件的可使用数字化智能系统设备进行分类收集。 5.1.10 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专用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专用存放容器应每周清洗消毒不少于 1 次,若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参照 WS/T 367 执行。盛装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5.2 运送 5.2.1 医疗机构应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运输工具,消毒前不应交叉使用。 5.2.2 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应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车辆和/或容器,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 5.2.3 感染性织物与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的运输工具、容器消毒前不应交叉使用。 5.2.4 感染性织物与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在运送车辆厢内宜分区域放置。 5.2.5 运送感染性织物的专用包装容器应有明显标识。 5.2.6 专用运输工具、运送车辆和容器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消毒方法参照 WS/T 367 执行。 5.3 分拣 5.3.1 感染性织物不宜分拣。 5.3.2 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洗涤消毒前应在洗涤消毒作业场所污染区指定区域内,根据使用对象、使用功能、洗涤消毒工艺、受污染程度等情况进行分拣。 5.3.3 分拣前应重点检查各类织物内是否有金属等锐器。 5.3.4 有条件的可在分拣环节使用数字化智能系统设备进行分类管理。 5.3.5 分拣时清理出来的没有明确生物污染风险的无价值物品可按生活垃圾处理;有价值物品可选择消毒处理后使用,消毒方法参照 WS/T 367 执行。 5.4 储存 5.4.1 使用后医用织物应暂存于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间)的专用容器内,并有明显标识;暂存时间不应超过 48 h。 5.4.2 清洁织物应存放于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的专用容器或柜架内,并有明显标识。 5.4.3 清洁织物存放柜架宜距地面高度≥20cm,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宜低于 70%。 5.4.4 清洁织物存放环境空气相对湿度达到本标准 5.4.3 规定时,存放时间不宜超过 30d;未达到规定时,存放时间宜适当缩短。 5.4.5 清洁织物储存过程中,若发现有污渍、异味等感观问题或超过推荐的存放时间应重新洗涤。 5.4.6 有条件的可在储存环节使用数字化智能系统设备进行分类储存管理。 5.4.7 使用后医用织物每次移交后,应对其接收区(间)环境表面、地面进行清洁,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物表、空气消毒。 5.4.8 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环境受到污染时应进行清洁、消毒。 6 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6.1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6.1.1 使用后的非感染性织物 6.1.1.1 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 6.1.1.2 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使用功能、织物面料和污渍性质、污染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功能性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方法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 6.1.1.3 医务人员的医用织物宜专机洗涤、消毒,不宜与其它医用织物混洗。 6.1.1.4 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它医用织物混洗,洗涤过程不应添加增白剂。 6.1.1.5 手术相关的医用织物(如洗手衣、手术衣、手术单等)应单独洗涤、消毒。 6.1.1.6 布巾、地巾应单独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方法参照 WS/T 367 执行,并干燥备用。 6.1.1.7 枕芯、被芯(被褥)、床垫宜使用具有干燥功能的清洗专用设备单独洗涤、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的可使用床单位消毒器进行消毒处理。 6.1.1.8 洗涤剂、漂白剂等的选用应遵守配伍原则,避免发生拮抗作用,洗涤方法应按洗涤设备使用说明书和附录 A 执行。 6.1.1.9 若选择化学消毒的,消毒方法应按消毒剂使用说明书和附录 A 执行。 6.1.1.10 首选热洗涤方法。选择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热洗涤方法见附录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