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 GBZ
/T 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与 GBZ /T 196—2007 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Z
2为GBZ 2.1和GBZ 2.2(见第2章,2007年版的第2章); ——删除了评价基本原则(见2007年版的4.2);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工程分析(见2007年版的3.6)、职业卫生调查(见2007年版的3.10)、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见2007年版的3.11); ——更改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见3.5,2007年版的3.5)和接触水平(见3.8,2007年版的3.9)的定义; ——更改了评价程序的部分内容(见第7章,2007年版的第8章); ——更改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见第10章,2007年版的第10章)内容; ——更改了附录A、附录B(见附录A、附录B,2007年版的附录A、附录B); ——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C《工程分析》、附录D《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附录F《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格式》(见2007年版的附录C、附录D和附录F); ——更改原附录E为附录D,并对内容做了更改(见附录D,2007年版的附录E); ——增加了《类比法主要内容》(见附录C); ——增加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要归档资料》(见附录E)。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石油集团石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永青、汉锋、闫慧芳、王丹、叶萌、胡伟江、吕琳、邵华、毕心粼、张贻瑞。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 GBZ/T 196—200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Z/T 196—202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依据、范围、内容、程序、方法、方案编制、报告编制和质量控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23466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 38144 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全部内容) GB 3980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195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 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Z/T 298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