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样本采集和运输 6.1采样设备和器材 6.1.1 自动采样器:应满足定时定量连续采样要求,宜具有冷藏功能(0 ℃~4 ℃)和冲洗功能。 6.1.2 采样容器:无菌采样瓶、一次性无菌采样袋或采样桶,可选用玻璃、聚乙烯等材质。采样容器内壁表面应光滑,易于清洗,并应具备合适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密封性。 6.1.3 其他用品:防水记号笔、标签、样本运输袋、医疗废物收集袋、消毒剂和消毒用具、样本转运冷藏箱、个人防护用品等。 6.2采样方式 6.2.1 宜采集混合污水样本,也可根据需要采集瞬时污水样本。 6.2.2 采集混合污水样本时宜使用自动采样器,瞬时污水样本可使用自动采样器,也可人工直接采集。 6.2.3 采集混合污水样本时,宜在等时间间隔采集与污水流量等比例体积的污水形成混合样本,条件不具备时可在等时间间隔采集等体积的污水形成混合样本。 6.3采样频次 6.3.1 根据监测数据及疾病流行实际情况确定采样频次。 6.3.2 采集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污水样本时,可采集 24 h 混合污水样本,每 1
h 采集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6.3.3 采集重点场所污水样本时,可选择人群排泄集中的时间段采集 3 h 或运营全时段的混合污水样本,每 15 min 或 30 min 采集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6.4样本采集 6.4.1 混合污水样本采集 6.4.1.1 采样前应保证采样设备和采样容器的清洁。重复使用的采样容器在每次使用后都应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具体参照《消毒剂使用指南》中对物体表面的消毒要求选择适宜的消毒剂及其使用方法,消毒处理后用纯水冲洗干净。 6.4.1.2 按照自动采样器说明书设定采样时间、采样体积等参数,启动采样程序,待程序内设定的全部污水样本采集结束后,将所有采样瓶中的污水样本倒入同一个采样容器中并混合均匀(如采样时污水样本已混合的可省略此步骤),然后移取不少于病毒富集浓缩所需体积的混合污水样本至另一个采样瓶(袋、桶)中。 6.4.1.3 自动采样器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 6.4.2 瞬时污水样本采集 6.4.2.1 采样前应保证采样容器的清洁。重复使用的采样容器消毒处理方法见 6.4.1.1。 6.4.2.2 直接采集不少于病毒富集浓缩所需体积的瞬时污水样本至采样容器中。 6.4.3 空白样本采集 在每批样本采集过程中应使用纯水制备空白样本,采集空白样本的容器、人员、时间和环境空间、流程应与污水样本的采集完全一致。 6.4.4 样本现场处理 6.4.4.1 应使用 75%酒精对采样瓶(袋、桶)的外表面进行消毒,然后将其装入密封采样袋中,使用75%酒精对密封采样袋外表面再次进行消毒。 6.4.4.2 在采样瓶(袋、桶)上粘贴标签或用防水记号笔标记,注明采样点位、样本编号、采样日期和时间等。 6.5样本运输 污水样本采集后应在0 ℃~4 ℃冷藏条件下由专人运输至实验室,并在样本采集后的24 h内开始实验室检测。 6.6样本交接 采样人员与实验室接样人员进行样本交接时,应清点和检查样本,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接日期和时间、样本数量和性状、保存和运输方式、交样人和接样人等信息。
7 实验室检测 7.1病毒灭活 将污水样本、空白样本分别进行充分混匀,然后置于60 ℃水浴中保持30 min,水浴液面应高于样本液面。 7.2病毒富集浓缩和核酸检测 按照附录A的要求进行。空白样本应与同批采集的污水样本采用相同的流程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同步检测。 7.3结果计算 按照附录B的要求进行。 7.4实验室安全 7.4.1 实验室管理 病毒灭活、富集浓缩和核酸检测等操作应在符合生物安全相关要求的实验室进行。 7.4.2 人员防护 按照WS/T 697的要求执行。 7.4.3 废弃物处置 采样和检测人员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及检测过程产生的废物按照WS/T 697处理,检测完毕的剩余污水按照GB
18466的要求进行处理。
8 数据管理与报告 8.1数据采集 8.1.1 数据的采集和报告应遵循准确、真实和客观的原则。 8.1.2 污水样本基本信息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 a) 地理信息:采样点地址、经纬度等; b) 时间信息:采样时间、运输时间、实验室接收时间、检测时间等; c) 样本信息:采样体积等。 8.1.3 污水样本特征参数数据包括污水流量,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和医疗机构监测点位宜同时收集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及其他可反映污水样本特征的参数信息。 8.1.4 应及时记录数据信息,不应以回忆方式填写,应做到字迹端正、清晰,不应随意篡改。 8.2数据核查和处理 8.2.1 应按 GB/T 8170 的规则对检测数据进行修约。 8.2.2 应对监测数据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应包括对数据源、采样设备、器皿及采样方法的一致性检查、检测方法的合规性检查,确保监测数据可追溯至源头,能客观反映污水中新冠病毒核酸的浓度水平及变化情况。应重点关注缺失值、重复值、离群值和异常值的识别与处理,必要时应借助统计方法进行判别。 8.2.3 所有对缺失值、重复值、离群值和异常值的处理,包括补充、删除、修改或更正操作,都应记录详细过程,包括修改的理由、方法和结果,修改后应进行二次核验,确保其符合监测要求,同时应妥善保存修改记录。 8.2.4 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应定期进行验证,确保数据在收集、存储、处理和传输过程中的准确性。 8.3结果报告 8.3.1 检测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 8.1.2 中规定的污水样本基本信息、样本编号、检测方法、样本检测结果(污水样本中新冠病毒核酸浓度)、质量控制信息(空白样本检测结果、标准曲线扩增效率 E 和相关系数 R2、PMMoV 核酸回收率)等。 8.3.2 检测报告后应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标准曲线及制作过程、仪器型号及工作参数、核酸提取和检测试剂盒信息、病毒富集及核酸检测原始记录、病毒核酸浓度计算过程、质量控制记录等;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情况下识别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并使实验室检测工作可在最接近原来条件下复现。 8.4数据安全 数据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数据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全面覆盖、分级保护、守法合规等原则,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库安全等方面保证数据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