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枝杆菌消毒效果评价方法(WS/T 10054—2026)

2026-8-10 20:40|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7| 评论: 0

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分枝杆菌消毒效果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评价规定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消毒剂及产生化学消毒因子的消毒器械对分枝杆菌的消毒效果评价。 ...


5.3.2 试验操作程序

5.3.2.1 悬液定量杀灭试验

5.3.2.1.1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配制消毒液。无特殊说明者,使用标准硬水将消毒剂配制成试验浓度的1.25 倍,置 20 ℃±1 ℃水浴或金属浴 5 min 备用。

5.3.2.1.2 取上述 5.2.1.2 所获得的菌悬液,配制浓度为 1×107CFU/mL5×107CFU/mL,试验前与牛血清白蛋白(BSA)等体积混合成试验用菌悬液(回收菌落数为 1×106CFU/mL5×106CFU/mL)。

5.3.2.1.3 取消毒试验用无菌试管,加入 1.0 mL 含有 BSA 的菌悬液,置 20 ℃±1 ℃水浴或金属浴中5 min 后,用无菌吸管吸取上述浓度消毒液 4.0 mL 注入其中,迅速混匀并立即计时。待试验菌与消毒剂相互作用至各设定时间,分别吸取 0.5 mL 试验菌与消毒剂混合液加于 4.5 mL 中和剂中,混匀。各管试验菌与消毒剂混合液经加中和剂作用 10 min 后,分别吸取 1.0 mL 样液,按 5.3.2.5 进行活菌培养计数。

5.3.2.1.4 同时用标准硬水代替消毒液,进行平行试验,作为阳性对照。分别吸取稀释液与中和剂各1.0 mL 于无菌平皿内,倾入上述试验同批次的培养基 15 mL20 mL,作为阴性对照样本。

5.3.2.1.5 根据活菌培养计数结果,按照 5.3.3 计算杀灭对数值。

5.3.2.1.6 试验重复 3 次。

5.3.2.2 载体浸泡定量杀灭试验

5.3.2.2.1 取无菌平皿,标明所注入消毒液的浓度。按每片染菌载体 5.0 mL 的量,吸取相应浓度的消毒剂溶液注入平皿中(吸管不易吸取的粘稠消毒剂可直接用无菌平皿按每片 5 g 的量称取样品)。置20 ℃±1 ℃水浴或金属浴 5 min 备用。

5.3.2.2.2 用无菌镊子取预先制备的染菌载体 3 片分别放入平皿中,并使之浸没于消毒液,待消毒作用至各预定时间,用无菌镊子将染菌载体取出分别移入含 5.0 mL 中和剂的试管中。用电动混匀器混合20 s,或将试管在手掌上振打 80 次。中和作用 10 min。混匀后,吸取 1.0 mL 直接接种平皿,每管接种 2 个平皿,按 5.3.2.5 进行活菌培养计数。

5.3.2.2.3 同时用标准硬水代替消毒液,进行平行试验,作为阳性对照。分别吸取稀释液与中和剂各1.0 mL 于无菌平皿内,倾入上述试验同批次的培养基 15 mL20 mL,作为阴性对照样本。

5.3.2.2.4 根据活菌培养计数结果,按照 5.3.3 计算杀灭对数值。

5.3.2.2.5 试验重复 3 次。

5.3.2.3 物体表面模拟现场消毒试验

5.3.2.3.1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合适的的密闭空间进行模拟现场消毒试验。

5.3.2.3.2 试验组:在 BSL-2 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柜中,采用无菌操作方式,用无菌镊子取预先制备的染菌载体至少 10 片分别放入无菌平皿中,按 GB 19489 要求进行包装和运送,在现场选择相对分布均匀、包含最难消毒位置的至少 10 个点位放置平皿,采用无菌操作方式打开平皿盖,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消毒。待消毒作用至预定时间,收集所有点位的无菌平皿,按 GB 19489 要求进行包装并运送回 BSL-2 实验室,在生物安全柜中用无菌镊子将染菌载体取出,移入含 5.0 mL 中和剂的试管中,电动混匀器混合 20 s,或将试管在手掌上振打 80 次。

5.3.2.3.3 阳性对照:取 2 片染菌载体,放置与试验组相同时间,作为阳性对照。

5.3.2.3.4 阴性对照:吸取稀释液 1.0 mL 于无菌平皿内,倾入上述试验同批次的培养基 15 mL20 mL

5.3.2.3.5 所有试验样本均按 5.3.2.5 进行活菌培养计数。

5.3.2.3.6 根据活菌培养计数结果,按照 5.3.3 计算杀灭对数值。

5.3.2.3.7 试验重复 3 次。

5.3.2.4 内镜模拟现场消毒试验

用于内镜消毒的消毒剂和清洗消毒机,分枝杆菌内镜模拟现场消毒试验操作流程和结果判定按照GB/T 38497进行。

5.3.2.5 活菌培养计数

平皿倾注法:取1.0 mL分枝杆菌悬液(或染菌载体洗脱液)的适宜稀释倍数稀释液,加于灭菌平皿中,倾注经加热融化并冷却到45 ℃~50 ℃的培养基,每皿约15 mL20 mL,旋转混匀。待冷却凝固后,放入干净的塑料袋内,36 ℃±1 ℃培养箱培养7 d,观察并计数菌落数。

5.3.3 杀灭对数值的计算

计算各组的活菌浓度(CFU/mL),并换算为对数值(N),然后按式(1)计算杀灭对数值(KL)。

𝐾𝐿 = 𝑁𝑂𝑁𝑋 ·····································(1)

式中:

KL——杀灭对数值;

NO——对照组平均活菌浓度的对数值;

NX——试验组活菌浓度对数值。

计算杀灭对数值时,取小数点后两位值,可进行数字修约。如消毒试验组平均生长菌落数小于1时,规定此时的杀灭对数值,即为大于或等于对照组平均活菌浓度的对数值(KLNo)。

 

6 评价规定

6.1试验回收菌量要求

6.1.1 悬液定量杀灭试验,回收菌量为 1×106CFU/mL5×106CFU/mL

6.1.2 载体定量浸泡杀灭试验,回收菌量为 1×106CFU/片~5×106CFU/片。

6.2试验结果判定

6.2.1 用悬液定量杀灭试验评价杀菌效果时,在产品规定使用最低浓度与最短作用时间,以及最短作用时间的 1.5 倍时,各次试验的杀灭对数值均应大于或等于 4.00,可判定该产品对分枝杆菌消毒合格。

6.2.2 用载体浸泡定量杀灭试验评价杀菌效果时,在产品规定使用浓度与最短作用时间和最短作用时间的 1.5 倍时,各次试验的杀灭对数值应大于或等于 3.00,可判定该产品对分枝杆菌消毒合格。

6.2.3 用物体表面模拟现场消毒试验评价杀菌效果时,在产品规定使用浓度与最短作用时间时,各次试验的所有样本杀灭对数值应大于或等于 3.00,可判定该产品对分枝杆菌消毒合格。

 

7 注意事项

7.1试验菌株的培养物和染菌载体的实验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转运时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密闭转运,并在灭菌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7.2试验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注意无菌操作。

7.3实验室应有菌株意外泄漏时的应急预案和标准操作流程,发生意外泄露时应按 GB 19489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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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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