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晶光、张忠彬、李静芸、汪澍、金龙哲、王会宁、丁晓文、陈建武、陈永青、杨斌。
GBZ/T 340—2025 工作场所粉尘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粉尘危害预防控制的总体原则、布局与建筑卫生学要求、工程控制、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测、管理控制等防控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中致肺组织纤维化等呼吸系统损害的粉尘危害的预防和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626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T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T 12903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23465 呼吸防护用品 实用性能评价 GB/T 24536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GB 24539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 GB/T 29512 手部防护 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GB 30864 呼吸防护 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GB/T 35077 机械安全 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 GB 39800.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 192.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GBZ/T 192.4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 192.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GBZ/T 192.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6部分:超细颗粒和细颗粒总数量浓度 GBZ/T 193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 22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WS/T 752 通风除尘系统运行监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Z 2.1、GBZ/T 224、GBZ/T
229.1、GB/T 12903、GB/T 1675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通风排尘 ventilation
and dust removal 利用空气的流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稀释与控制的方法。 注:包括自然通风排尘与机械通风排尘。 3.2湿式作业
wet method operating 利用水或其他液体与尘粒相接触而捕集粉尘的方式。 3.3喷雾降尘
spray dust fall 通过喷头向待降尘区域喷射水雾,使粉尘颗粒湿润及增重,加速粉尘沉降的方法。 注:根据喷头喷出的雾滴粒径可分为水喷雾降尘、细水雾降尘和干雾降尘等。 3.4职业健康监测
occupational health monitoring 以预防为目的,连续、系统地收集、分析、解释和发布职业健康相关数据。 注:包括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 3.5职业病危害监测 occupational hazard monitoring 对职业活动中可能造成劳动者健康危害的因素进行的定期检测、评价,旨在评价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劳动者接触程度及可能的健康影响。 注:包括对一般卫生状况、职业卫生状况、工作组织过程中可能对劳动者健康构成危害的因素、个体防护、危害因素接触以及为消除和减少有害物质采用的控制系统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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