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老年综合评估技术操作标准(WS/T 888—2026)

2026-4-1 22:37|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36| 评论: 0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老年综合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要求和评估对象,明确了评估内容和方法,确立了评估流程,给出了评估实施和质量控制要求,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综合评估工作。 ... ... ...


7.5.6 慢性疼痛

7.5.6.1 评估人员应对评估对象进行慢性疼痛筛查,宜通过询问评估对象“是否有持续时间超过 3 个月的疼痛?”进行筛查。问题回答“是”为慢性疼痛筛查阳性。

7.5.6.2 对于慢性疼痛筛查阳性者应进行慢性疼痛评估。可自评者宜参照附录 B 的表 B.14 进行自评,无法自评者宜由评估人员参照附录 B 的表 B.15 进行评估。

7.5.7 压力性损伤

7.5.7.1 评估人员应对评估对象进行压力性损伤风险筛查,宜通过询问评估对象“是否长期卧床?”或通过查看/触摸评估对象皮肤进行筛查。问题回答“是”或通过查看/触摸发现皮肤异常为压力性损伤风险筛查阳性。

7.5.7.2 评估人员应对压力性损伤风险筛查阳性者进行压力性损伤风险评估,宜参照附录 B 的表 B.16进行评估。

7.5.8 多重用药

评估人员通过询问评估对象或其照顾者,记录评估对象日常使用的所有药品,包括西药、中药、保健品等,由医务人员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多重用药及不适当用药。

7.5.9 吞咽障碍

7.5.9.1 评估人员应对评估对象进行吞咽障碍筛查,宜参照 GB/T 42195 附录 A 的表 A.5.8 进行筛查。

7.5.9.2 评估人员应对吞咽障碍筛查阳性者进行吞咽障碍评估,宜参照附录 B 的表 B.17 进行评估。

7.5.10 营养不良

7.5.10.1 评估人员应对评估对象进行营养风险筛查,宜参照附录 B 的表 B.18 或表 B.19 进行筛查。

7.5.10.2 评估人员应对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风险筛查阳性者进行营养不良的评估及诊断,宜参照附录B 的表 B.20 进行评估和诊断。

7.5.11 肌少症

7.5.11.1 评估人员应对评估对象进行肌少症筛查,宜通过测量小腿围的方法进行筛查。测量方法:膝关节弯曲呈 90°,脚踩平地或床面,测量小腿最粗处的周径,分别测量双侧小腿,以较细侧小腿围为准。评判标准:男性<34 cm,女性<33 cm 为肌少症筛查阳性。

7.5.11.2 评估人员应对肌少症筛查阳性者进行肌肉力量和躯体功能评估。肌肉力量评估宜采用握力,男性握力<28 kg,或女性握力<18 kg 为评估阳性,提示肌肉力量下降;躯体功能宜采用 6 m 步速,6 m 步速<1.0 m/s 为评估阳性,提示躯体功能下降。

7.5.11.3 评估人员宜对肌肉力量或躯体功能评估阳性者进行肌少症的评估及诊断,评估宜采用双能 X线吸收测量法或生物电阻抗法测量,计算骨骼肌指数。评判标准:双能 X 线吸收测量法,男性<7.0 kg/m2,女性<5.4 kg/m2;或生物电阻抗法,男性<7.0 kg/m2,女性<5.7 kg/m2,可诊断肌少症。

7.5.12 谵妄

评估人员应对评估对象进行谵妄评估,宜参照附录B的表B.21进行评估。

 

8 评估流程

评估人员应依据图1进行老年综合评估。

1 老年综合评估流程图

 

9 评估实施

9.1 评估目标与侧重

9.1.1 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以明确诊断和制定整体照护计划为主要目标,评估内容宜侧重但不限于一般医学评估、躯体功能评估、精神心理评估、老年综合征评估。

9.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机构指导下以筛查和转诊为主要目标,评估内容宜侧重但不限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认知功能评估、抑郁评估、跌倒评估、肌少症筛查、尿失禁评估、营养风险筛查、社会与环境评估。

9.1.3 医养结合机构应以了解自理能力和营养状况为主要目标,评估内容宜侧重但不限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精神心理评估、运动功能评估、营养不良评估。

9.2 评估结果及干预

9.2.1 评估人员应依据筛查及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报告。

9.2.2 宜组织多学科团队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评估对象的需求与意愿,制定合理、可行、个性化的干预计划。

9.2.3 评估人员应动态随访干预效果,定期进行再评估。

 

10 质量控制

10.1 制度规范

医疗机构应制订规范的老年综合评估制度,内容应包括评估流程和多学科团队工作制度。

10.2 评估过程

医疗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评估流程的规范性、评估工具选择的合理性和多学科团队参与程度等进行督导。

10.3 总结报告

10.3.1 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量表名称及评估结果、干预计划。

10.3.2 报告内容应完整准确,格式规范。

10.4 数据管理

10.4.1 应确保评估对象评估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及保密性。

10.4.2 老年综合评估记录及报告宜纳入评估对象病案,或将相关资料纳入个人健康管理档案。

10.4.3 各种记录归档、保存与使用应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条款执行。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医疗依据,所提供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旨在参考交流,如有转载引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及时处理!

在线客服|关于我们|移动客户端 | 手机版|电子书籍下载|中医启疾光网 ( 鄂ICP备20008850号|公安备案图标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5941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Discuz! Team. zyqjg.com

中医网版权标识 - 弘扬中医文化,传承中华医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