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流行风险地区分类 综合考虑媒介伊蚊分布情况和活动期长短、既往登革热本地疫情发生情况和疫情规模等因素,将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疫情传播风险由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地区。后续可视传播风险变化动态调整。基孔肯雅热在我国输入引发本地传播的时间尚短,流行风险地区分类暂参照登革热的划分标准执行。 Ⅰ类地区(6 个)指媒介伊蚊活跃期较长、既往报告登革热本地病例较多、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相对较高的省份,包括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 Ⅱ类地区(11 个)指媒介伊蚊活跃期相对较长或既往有登革热本地病例报告、有一定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的省份,包括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 Ⅲ类地区(8 个)指有媒介伊蚊分布、存在登革热输入病例引起本地传播风险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西藏、陕西、甘肃。 Ⅳ类地区(7 个)指目前未监测到媒介伊蚊分布、既往未报告过登革热本地病例的地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五、监测、报告和管理 (一)病例定义。 1.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 登革热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参见《登革热诊疗方案(2024 年版)》。基孔肯雅热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参见《基孔肯雅热诊疗方案(2025 年版)》。 2.重症病例。 重症登革热:出现严重出血、休克或严重器官损害的登革热确诊病例。 重症基孔肯雅热:至少有一个器官或系统出现功能障碍的基孔肯雅热确诊病例。 3.境外输入病例、省外输入病例和本地病例。 境外输入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病例:指发病前 14 天内有登革热流行国家或地区旅居史/发病前 12 天内有基孔肯雅热流行国家或地区旅居史,且排除境内感染可能的病例。 省外输入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病例:指发病前 14 天内有居住地所在省份外的境内登革热流行地区旅居史/发病前 12 天内有居住地所在省份外的境内基孔肯雅热流行地区旅居史,且排除居住地所在省份感染可能的病例。 本地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病例:指登革热病例发病前 14 天内/基孔肯雅热病例发病前
12 天内,没有居住地所在省份以外地区旅居史的病例,或有居住地所在省份以外地区旅居史且排除旅居地感染可能的病例。 (二)病例监测和报告。 1.进境人员监测和报告。 各地疾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海关、移民等部门协调联动,对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相关健康申报或检疫发现疑似症状的进境人员,及时开展医学排查、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要针对蚊媒传播的主要病原体开展联合检测,实现“一样本多检测”。对可能感染登革病毒或基孔肯雅病毒的进境人员发放就诊方便卡,并做好部门间信息通报。流行季重点地区的疾控部门、医疗机构,对口岸检疫发现的登革热或基孔肯雅热病例、疑似病例在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点对点防蚊隔离收治。指导辖区内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对 14 天内有境外登革热、基孔肯雅热流行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劳务、留学生等重点人员,按要求开展进境后登革热或基孔肯雅热监测,及时发现境外输入病例,并按要求做好病例报告和部门间信息通报。 2.医疗机构监测和报告。 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的“前哨”作用,加快实现数据抓取和智能校验,对就诊及“发热伴出疹”和“发热伴出血”症候群监测哨点中发现的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应于 24 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监测报告管理模块进行网络直报,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应以适当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及时向当地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并及时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根据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时对病例信息进行复核、订正。确诊病例发展为重症登革热/基孔肯雅热时,应填报“重症登革热/基孔肯雅热”。 各地疾控机构要将医疗机构反复订正病例报告卡、报告的本地病例数量与外溢至其他省份的病例数量倒置等情况纳入监测范围,并迅速组织核查。 (三)病原学监测。 包括病例监测和媒介伊蚊监测。监测要求和方法见《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实验室检测方案》(附件 1-1)。 1.病例监测。由报告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病例的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采集输入病例、本地病例急性期的血清样本,开展抗原、核酸检测,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或需进行病毒培养分离、基因组序列分析的,可将样本送至上级疾控机构开展检测分析,追溯感染来源、监测病毒变异以及评估疾病传播风险等。 2.媒介伊蚊监测。由县级疾控机构采集流行季节伊蚊样本,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或需进一步开展病毒培养分离、基因组序列分析的,将样本送至上级疾控机构完成。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 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新发疫情、聚集性疫情和局部暴发疫情。疫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应在 2 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报告,事件级别选择“未分级”。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及时调整。 1.新发疫情指以县(市、区)为单位,近 5 年首次报告登革热或基孔肯雅热本地确诊病例的疫情。 2.聚集性疫情指在同一家庭、学校、建筑工地、社区、村庄等集体单位或场所,14 天内报告 3 例及以上登革热本地确诊病例为登革热聚集性疫情;12 天内报告 3 例及以上基孔肯雅热本地确诊病例为基孔肯雅热聚集性疫情。 3.局部暴发疫情指同一街道或乡镇,14 天内报告 10 例及以上登革热本地确诊病例为登革热局部暴发疫情;12 天内报告 10例及以上基孔肯雅热本地确诊病例为基孔肯雅热局部暴发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