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血液采集 2.1 导则 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进入血液采集环节。血液采集包括全血采集、单采血小板采集、单采血小板及血浆采集和单采粒细胞采集。 2.2 献血场所准备 2.2.1 设施设备 献血场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和器具应当满足采血要求。 2.2.2 流程布局 献血场所按工作流程和场所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区域划分,物品摆放有序。 2.2.3 环境卫生 环境温湿度宜符合《WS/T 401 献血场所配置标准》的相关要求,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舒适、便利的献血环境。 2.2.4 信息网络 献血场所应当配备通信设备及信息系统。 2.2.5 安全检查 检查确认电源、照明、消防、安全出口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保证安全。 2.3 工作人员准备 2.3.1 工作人员配备 工作人员配备应当满足采血要求。 2.3.2 技术准备 采血人员应当熟悉采血技术操作规程,尤其应当注意和掌握关键控制点。 2.3.3 着装与配饰 采血人员应当着工作制服,不佩戴戒指、手镯(链)、假指甲或装饰指甲等影响操作的饰物。 2.3.4 感染控制 采血人员应当保持手卫生,采血操作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感染控制及职业暴露防护相关规定。 2.4 采血物料准备 2.4.1 物料清单核对 可建立物料清单,列出所需的全部物料方便核对。采血人员按清单准备和核查采血物料的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等。采血物料的数量与预计采血量相匹配。应当对采血物料准备工作进行复核。 2.4.2 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检查 2.4.2.1 外包装应当完整,无破损、无渗漏、无污染,并在有效期内。 2.4.2.2 宜采用具有旁路留样系统的血袋。 2.4.3 单采物料检查 单采物料包括一次性单采耗材、血液保存液、0.9%氯化钠注射液、一次性使用静脉穿刺针等,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渗漏、无污染,并在有效期内。 2.4.4 标本管检查 2.4.4.1 标本管分为血清学检测标本管和核酸检测标本管。 2.4.4.2 标本管宜采用真空采血管。其中核酸检测标本管应使用无菌、无DNA 酶、无 RNA 酶的真空采血管,宜采用含惰性分离胶的乙二胺四乙酸钾盐(EDTA-K2或 EDTA-K3)抗凝真空采血管。真空采血管外包装应当完整,无破损,无污染,并在有效期内。 2.4.4.3 标本管储存温度应当符合厂家说明书的要求。 2.4.5 标签检查 2.4.5.1 根据需要配备献血条形码标签、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空白标签和用于标识不足量或采集超时等特殊血液的标签。 2.4.5.2 标签要求 (1)外观完整,无破损,相对平整。如出现皱褶,不应影响条形码的扫描和读取。 (2)粘性良好,无脱落或卷边。 (3)文本内容清晰完整准确,条形码确保可被扫描设备识读。 (4)如使用 RFID 标签,其内置天线无物理损伤、无折叠。必要时,可使用 RFID 读取设备验证可读性。 2.4.6 消毒剂检查 2.4.6.1 采血穿刺部位的消毒一般选用含碘消毒剂,对碘过敏者可选用其他消毒剂,如含 2%葡萄糖酸洗必泰与 70%异丙醇的混合物;采血人员手消毒宜采用以乙醇或正丙醇为有效成分的速干手消毒剂;采血器材、物体表面、地面等消毒应根据类别选择适用的消毒剂。若使用含氯消毒剂对金属采血器械进行消毒,应当选择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还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 2.4.6.2 所用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 2.4.6.3 标明启用日期、启用后失效期并签名。 2.4.7 献血不良反应处理用品检查 献血场所应配备献血不良反应处理所需的用品,如医用绷带、饮用水、葡萄糖口服液和口服钙剂等。定期检查用品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期。若配有急救装备(如自动体外除颤器、供氧装置),应当按相关规定定期检查。 2.4.8 职业暴露应急处理用品检查 献血场所应当配备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所需的用品,如 0.9%氯化钠注射液和医用消毒剂等。定期检查用品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期。 2.4.9 其他物料检查 根据需要配备一次性垫巾、止血带、胶布、无菌棉球、纱布或棉签、绷带、创可贴、低致敏性的医用胶带、医用手套、口罩、试管架、利器盒等。定期检查物料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期。 |